解密辛亥革命(7)《革命軍》與《蘇報》案
虽然康有为的勇气、维新思想和实践值得肯定,但其自负,浮躁,而且过度以主观意志为转移,使得他的贡献黯然失色。热情如何与理性结合,的确是一个大问题。康对政治形势的把握与他在《大同书》中暴露的缺点是一致的:以追求空洞的目标代替对现实环境和可行性的细心研究,康有为的变法上书中,恰恰要求「下诏定国是」,可以看成是争取体制外知识份子与最高统治者共治的局面,恢复宋代传统的努力。(参看于英时《朱熹的历史世界——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的研究》,北京:三联书店,2004年。)于英时先生在论述宋代政治文化的时候,把士大夫分为两个壁垒分明的阶层:职业官僚和以弘道自命的士人,假如这一模式也适用于清末,则康、梁显然属于以重建治道自命而又身处「体制外」的知识份子。
章太炎,后易名为章炳麟,浙江馀杭人,生于同治七年(1869年),比孙中山小两岁,作过俞樾(曲园)的学生,读书极多。甲午年在浙江加入了强学会;两年以后,应夏曾佑与汪康年之聘,到上海担任《时务报》的撰述,与梁启超同事。戊戌年(1898年),他一度去了湖北,作张之洞的幕友;回到上海,仍在《时务报》的后身《昌言报》担任撰述。他是乙巳年(1905年)同盟会成立以后才参加同盟会的。他之认识孙中山,事实上还是由于梁启超的介绍。
章炳麟于戊戌政变以后,姓名在通缉之列,逃难到台湾,作《台北日报》记者。他在《台北日报》写了若干篇文章,其中有一篇是忠告康、粱的。他说:“孙文稍通洋务,尚知辨别种类,高谈革命,君等身列士林,乃不辨顺逆,甘事虏朝。”粱在1899年邀请章来日本。章来了以后,住在东京小石川粱的寓所。粱带了他去横滨,拜访孙中山,晤谈以后,颇为相得。
中国教育会除了拥有《苏报》作为“附属机关”,“爱国学杜”作为它所扶植的学校以外,又在江浙各地设了若干“支部”,由这些支部创设了若干学校与学社,例如在常熟有“塔后小学”,在吴江的同里镇有“明华女校”,在上海华泾乡有丽泽小学,在苏州有“吴中公学社”,在杭州有“两浙公学社”。这些学校与学社,也都成了鼓吹革命的中心。江浙一带的思想界主流,于是便由君主立宪而蜕变为反清革命了。
《苏报》,本在1896年创刊于上海公共租界内。创办人是胡璋(铁梅),但由其妻日人生驹出面向日本驻沪总领事馆注册。主笔最初是邹弢。报纸内容多载市井琐事和作奸犯科的社会新闻,文字粗陋猥亵,曾因刊登黄色新闻并有欺诈勒索等事被人控告。一八九八年,《苏报》为陈范(梦坡)购得。陈原为江西铅县知县,因教案落职,愤而办报,力倡变法。以后,他的女儿陈撷芬又主办《女学报》。一九零二年冬,南洋公学学生退学风潮发生后,东南各校学生运动风起云涌。《苏报》在这种风气影响下,「增入『学界风潮』一门,乃大为阅者之所注目矣。」
爱国学社成立后,由于「仓猝成立,经费不足,因与《苏报》约,每日由学社教员七人轮流担任撰述论说一篇,而《苏报》馆则月赠爱国学社百金。于是,互受其利,而《苏报》遂为爱国学社师生发表言论之园地」。一九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,《苏报》正式聘请爱国学社章行严为主笔。六月一日,是日苏报大改良,于发论精当时议绝要之处,夹用二样字体,错落出之。是日之论说为《康有为》,其中「『革命之宣告,殆已为全国之所公认,如铁案之不可移』数语,即政府所指控者也。」六月六日,「是日之论说为《祝北京大学堂学生》,以风闻北京大学堂学生接应东京义勇队者二人被拘,且讹传正法矣。其实并无此事,不过大学堂学生曾上书管学,请力阻俄约耳。而海上风谣四起,一日数惊。故《苏报》有是论。大约此簦议论,乃《苏报》中之最激烈者矣。」七日、八日,《苏报》连续刊载论说《论中国当道者皆革命党》。九日起又连续刊载文章公开向读者介绍邹容的《革命军》,发表大量鼓吹革命的文章。就在这时,《中外日报》发表了《革命驳议》一文,《苏报》在十二日和十三日又连载了章太炎、柳亚子、蔡治民、邹容四人合写的《驳革命驳议》。言词激烈,一切在所不顾。它犹如狂飙卷地袭来,上海新闻界原来沈寂的空气顿时被一扫而空。
这个时期的《苏报》,公然地、毫无顾忌地昌言革命。《康有为》一文中,除指出「革命之宣告殆已为全国之所公认,如铁案之不可移」外,还写到:「而天下大势之所趋,其必经过一躺之革命,殆为中国前途万无可逃之例。」《祝北京大学堂学生》一文用欧洲共和革命时期学生们起来「杀皇帝」、「倒政府」的历史先例,来鼓舞人们大胆地行动起来,写到:「学生为革命之原动力,而京都之学生为中央革命之原动力,是世界所供认者也。巴黎之学生、维也纳之学生、柏林之学生、圣彼得堡之学生,撞自由钟矣,树独立旗矣,杀皇帝矣,倒政府矣。」「北京学生诸君将追其迹,而照耀于二十世纪之历史乎?将为先人雪耻,而壮大吾汉人之声色乎?吾歌之,吾诵之,吾全国之学生将欢迎诸君矣。望诸君自重,诸君胆壮,那拉氏不足畏,满洲人不足畏,政府不足畏。莫被政府威吓而敛其动,莫惜诸君之自由血而失全国人之希望。则学生之全体幸甚,中国幸甚。」「中国万岁!中央革命万岁!」
其中,写得更激烈的,是《杀人主义》一文。这篇论说中,虽然表现了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,但它所表现的那种同帝国主义的走狗清朝势不两立、鼓吹革命一往无前的精神,是很值得注意的。它写到:「此仇敌也,以五百万么魔小丑,盘踞我土地,衣食我租税,杀戮我祖宗,殄灭我同胞,蹂躏我文化,束缚我自由。既丁末运,沐猴而冠,己不能守,又复将我兄弟亲戚之身家、性命、财产,双手奉献于碧眼紫髯下。奴颜向外,鬼脸向内。呜呼!借花献佛,一身媚骨是天成;斩草除根,四海人心应不死!今日杀人主义,即复仇主义也,公等其念之。」他还写到:「读法兰西革命史,见夫杀气腾天,悲声匝地,霜寒月白,鸡犬夜惊。悬想当日独夫民贼之末路,英雄志士之手段,未尝不豪兴勃发,不可复遏!黄旗已招展矣。借君颈血,购我文明,不斩楼兰死不休。壮哉杀人!」
《苏报》对改良派散布的教育救国论、变法维新论等阻挠革命的种种谬论,一一进行了批驳。对教育救国论,他们一针见血地指出:「奴隶主义者,以其知识技能尽奴隶之职。国民主义者,以其知识技能尽国民之职。夫以奴隶主义之人,而增其知识,练其技能,则适足以保守其奴隶之范围,完全其奴隶之伎俩,将使奴隶根性永不可拔。是其非教育界之罪人、而我国民之公敌哉!居今日我国而言教育普及,惟在导之脱奴隶就国民。脱奴隶就国民如何?曰:革命!」对变法维新论,他们嘲笑道:「夫大小变法,不过欺饰观听,而无救于中国之亡。」「总之,国民与政府,立于对峙之地者也。革命之权,革命操之,欲革命则竞革命。维新之权,非国民操之,不操之权,而强聒于政府,亦终难躐此革命之一大阶级也。悲夫,放弃国民之天职,而率其四万万神明之同胞,以仰一异种胡儿之鼻息,是又昌言维新者所挟以自豪乎?无量头颅无量血,既造成我新中国前途之资料。畏闻革命者,请先饮汝以一卮血酒,以壮君之胆,毋再饶舌,徒乱乃公意。」这些对改良派的批判,比留日学生刊物如《国民报》等,显得更旗帜鲜明、痛快淋漓,达到了当时最高的思想水平。
《苏报》的不少论说发表以后,外地报刊如香港《中国日报》、厦门《鹭江报》等纷纷选录转载,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它的影响。

光绪29年(1903年)一个来自四川巴县的十九岁青年邹容,到过东京,吸收了革命思想,回至上海,写出一篇洋洋洒洒、慷慨激昂的大文章来,题目是《革命军》。
开头的第一句,极长,有120个字之多:『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,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,……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,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,黄帝子孙皆华盛顿,则有起死回生,还魂返魄,出十八层地狱,升三十三天堂,郁郁勃勃,莽莽苍苍,至尊极高,独一无二,伟大绝伦之一目的,曰:革命!』在这一个长句子之下,紧接著两句斩钉截铁的六字颂赞:『巍巍哉,革命也!皇皇哉,革命也!』全书共七章,第一章「绪论」,第二章是「革命之原因」,第三章是「革命之教育」,第四章是「革命必剖清人权」,第五章是「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」,第六章是「革命独立之大义」,第七章是「结论」。全篇一共两万多字。

「革命之原因」一章中,邹容不仅提出扬州十日、嘉定三屠等等清兵入关时的残暴行为,如一般人之强调复仇,而且详详细细地列举清廷之厚待满人,歧视汉人的種族歧視。
中国『有二百万方里之土地,有四百兆灵明之国民,有五千余年之历史,有(尧舜)二帝(夏商周)三王之政治,……而为地球上数重之奴隶,……内受满洲之压制,外受列国之驱追,内患外侮,两相刺激,十年灭国,百年灭种,其信然夫!……吾今与同胞约曰,张九世复仇之义,作十年血战之期,磨吾刃,建吾旗,各出其九死一生之魄力,……以恢复我声明文物之祖国,以收回我天赋之权利,以挽回我有生以来之自由,以购取人人平等之幸福。……吾愿日日执鞭,以从我同胞革命,祝我同胞革命。』
他认为『革命之前,须有教育,革命之后,须有教育。』所谓教育,便是『当知中国者,中国人之中国也。……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,……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』,并且应该养成独立不羁之精神,乐死不避之气概,尽瘁义务之公德,与『个人自治,团体自治』的习惯。『中国之所谓二十四朝之历史,实一部大奴隶史也。』『必须先拔去奴隶之根性』,才能『进为中国之国民』。
《革命军》定稿后,邹容在书前写了一篇自序,序末署名为《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记》。在《革命军》印行单行本的同时,这篇《革命军自序》就刊登在《苏报》上。

《革命军》第一版由上海租界大同书局秘密印行,日期是癸卯年(光绪二十九年,1903年)阴历五月。章炳麟在四月间替它写了序文。序文中称赞它是「雷霆之声」,又说『改制同族,谓之革命,驱除异族,谓之光复。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,所当谋者光复也,非革命云尔。邹容之署斯名何哉?谅以其所规画,不仅驱除异族而已,虽政教学术礼俗才性犹有当革者焉。故大言之曰革命也。』
章炳麟住在南京路泥城桥福源里的爱国学社。他是爱国学社第三第四年级的国文教员。中国教育会的办事处也设在爱国学社之内。学生之一章行严(士钊),受《苏报》之聘,于1903年5月27日开始,担任主笔,每日发表[言论]一篇。第一,便是很惊人的《论中国当道皆革命党》,登载在五月初二日的该报。初六,他登载了章炳麟的《驳康有为书》;十四日,他登载了自己所写的《读革命军》。在此前后,他也登载了章炳麟的《介绍邹容革命军》与邹容的《革命军》自序。

上海地区的革命宣传活动如此大张旗鼓地迅速展开,自然引起了清朝政府的极大震动。这年的五、六月间,清朝商约大臣吕海寰就函告江苏巡抚恩寿说:「上海租界有所谓热心少年者,在张园聚众议事,名为拒法拒俄,实则希图作乱。请即将为首之人密拿严办。」向江苏巡抚恩寿前后开了两次名单建议捉人:第一次名单上所列的,是蔡元培、吴敬恒、钮永建、汤槱(尔和)。第二次名单上所列的,是蔡元培、陈范、冯镜如、章炳麟、吴敬恒、黄宗仰。
「上海市议会」(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)不肯依照恩寿的意思把蔡元培、吴敬恒等人抓起来。清吏在碰了钉子以后,聘请了外国律师担文与古柏,向上海租界的会审公廨告了一状。担文在《苏报》上找到了八处足以被解释为侮辱元首或鼓动推翻政府的字眼,按照英国法律,言论尽管可以自由,元首却不能侮辱。清廷所定捕人名单里有钱允生、程吉甫、陈叔畴,章炳麟、邹容、龙积之,陈范七人。其中,陈范、陈叔畴实为一人,钱允生、程吉甫是报馆杂工,龙积之至多只是同之前的勤王运动有点干系,却也上了捕人名单。6月29日,工部局派中西警探到《苏报》馆,捕去报社帐房程吉甫。第二天,到爱国学社逮捕章太炎。章太炎在被捕时说:「余人俱不在。要拿章炳麟,就是我。」同天,又在《女学报》馆捕去《苏报》办事员钱宝仁和陈范的儿子陈仲彝。另有龙泽厚,也因自力军旧案而被指捕,于当晚自动投案。邹容最初由张继藏在虹口一个教士家中,后亦于7月1日到租界巡捕房自动投案。
6月29日至7月1日名单上人员除了陈范全被抓获。陈范逃到日本,巡捕以“父债子偿”观念,抓捕陈仲彝代其父受审。章太炎被捕后,在狱中致书《新闻报》记者,称:「今日狱事起于满洲政府,以满洲政府与四万万人构此大讼,江督关道则满洲政府之代表,吾辈数人则汉种四万万人之代表。」这封信在七月六日的《苏报》上刊出。第二日,《苏报》就被封闭。邹容投案后,到了7月15日,才和其余的五人(章炳麟、程吉甫、陈仲彝、钱允生,龙积之)被提到会审公廨,由松江府知府孙建臣、上海县知事汪瑶庭(懋琨),会同英国副领事迪比南公开审问。原告是大清帝国政府,由律师古柏及哈华托作为代言人。被告的律师,是博易和钟斯两个人。苏报案主要涉案人员为章士钊、章炳麟和邹容。其中章士钊由于老师俞明震的关系并未被抓捕。
这便是哄动中外,空前绝后的《苏报》案。政府向平民告状,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。而且,所告的是洋状,在租界的法庭上对簿,清朝政府委讬律师古柏提出控诉,指责《苏报》「挑诋政府,大逆不道。欲使国民仇视今上,痛恨政府,心怀叵测,谋为不轨」云云。章太炎在受审讯时,慷慨陈词,继续宣传革命,说:「因见康有为著书反对革命,袒护满人,故我作书驳之。所指书中『载湉小丑』四字触犯清帝圣讳一语,我只知清帝乃满人,不知所谓圣讳。」这次诉讼,引起国内舆论的沸腾,成为全国视线集注的焦点。案中的陈中彝、钱宝仁、程吉甫三人,因无关重要,被关押四个月后即被释放。
案子一直拖到次年四月初七(1904年5月21日),会审公廨为这件事最后又开了一次庭,由上海县知事汪懋琨、谳员黄煊英、英国副领事德为门,会同审问。当场,判决了『章炳麟监禁三年,邹容监禁二年,自上年到案之日起算,期满逐出租界。』章炳麟在1906年6月29日受刑期满,恢复自由,被蔡元培、叶瀚等十几人接了出来。当天晚上,乘船去了日本。邹容在监狱里得了病,在1905年2月29日去世。

《苏报》案虽则是上海一个报社的案子,虽则是死难的仅有邹容一人,影响之大,等于一次轰轰烈烈的武装起义。清廷的威严,被这件案子戳破。革命的思想,从此代替了维新、保皇、立宪,而成为主流。过去,很多人以为革命只是孙中山一个人或极少数附和他的人,一种超时代,甚至是不切实际的「高调」,并且还有些人以为革命只是孙中山以及「目不识丁」的若干会党或土匪的「作乱」。连吴敬恒本人,都曾经怀疑孙中山『是否像叭蜡庙里的大王爷爷』。自从《苏报》案发生,一般老百姓,尤其是知识份子,读了邹容、章炳麟的文章,对革命与革命党的了解大为进步。他们心中开始在想:『像邹容、章炳麟这样的人也主张革命,作了革命党,可见革命是对的了。』
《苏报》案的发生,对国内思想界的震动是十分巨大的。这件事在上海发生。它对内地所起的打开风气的作用,自然是日本和香港等地所难比拟的。章行严在回忆中说:
「前清末造,士夫提倡革命,其言词之间,略无忌讳,斥载湉为小丑,比亲贵于贼徒者,维香港东京之刊物能为之,在内地则不敢,抑亦不肯。洵入上者,词锋朝发,缇骑夕至,行见朋徒骇散,机关捣毁,所期者必不达,而目前动乱之局亦难于收摄也。此其机缄启闭,当时明智之士固熟思而审处之。然若言论长此奄奄无生气,将见人心无从振发,凡一运动之所谓高潮无从企及。于是少数激烈奋迅者流,审时度势,谋定后动,往往不惜以身家性命与其所得发踪指示之传达机构,并为爆炸性之一击,期于挽狂澜而东之,合心力于一响,从而收得风起云涌之效。《苏报》案之所由出现,正此物此志也。」
愚蠢的清朝政府,本以为借《苏报》案就可以将当时方兴未艾的革命思潮扑灭下去。但是,历史的发展总是大出反动统治者的意料之外。《苏报》案发生后,在国内知识界引起了更大的激动,更有力地促进了革命思潮在国内的广泛传布。《苏报》第四期的本省时评说得很清楚:
「前日之《苏报》与《革命军》,议论虽激,然而阅此报与此书者几何人也?一般之国民固未尝知其所号呼者为何事,其鼓吹者为何事。今日《苏报》之被禁,章、邹之被锢,其势固已激荡于天下。然『《苏报》何以被禁,章、邹何以被锢』之一问题,出诸于一般国民者必多,则必应之曰:为逐满故。何为而逐满?则又必应之曰:为汉族受满族之荼毒已不胜其苦,满族实汉族之世仇敌。以此而互相问答,互相传说,一传十,十传百,百传千万。于是,排满之主义,遂深入于四万万国民之脑髓中。」
他们还特地发表《祝苏报馆之封禁》的时评说:「此后,吾但祝满政府多封报馆;则国民之自由心愈发达,吾中国前途愈光明。吾乃于《苏报》馆之事,飨宴以贺之,燃开花炮以祝之。」另一篇时评中更说:「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。此后之革命风潮,当为奔涛怒浪,不可遏止。吾不知官吏政府,又将以何术济其穷?」
《苏报》案尚未结束,在北京又发生了清朝政府杖毙参加自立军的沈荩事件。沈荩,原名克诚,字愚溪,湖南长沙人。先时,与谭嗣同、唐才常友善。他在维新派中是思想比较激进的一个,曾说:「新吾湖南,非有一番之破坏,不为功也。」戊戌变法失败后,曾东渡日本。后回上海,参与唐才常主持的自立军事件,为右军统领。但,「荩所恃之主义,乃唯一之破坏主义,不喜学问,无复杂之头脑,故一闻才常之言,以为天下事大可为也。」事败后,潜入北京,秘密居住两年,被人告发。1903年5月19日,被清政府逮捕。这时正在《苏报》案事件起后二十天。沈荩被捕后,被判死刑。这时,正值西太后生辰,嫌在这时行刑会「破其庆典」,于是就下令在狱中杖毙。7月31日,清吏用竹鞭捶击沈荩,连续四小时,血肉横飞,乃未绝命,最后用绳子勒毙。
这个事件,充分暴露了清朝政府的野蛮残暴,激起了人们的极大愤怒。《江苏》杂志的国内时评写道:「夫沈荩以何罪死,满政府固未尝有一纸死罪宣判书以告我国民也。夫杀而不能言其罪,则四万万人孰非可杀之人乎?」,「呜呼!吾向者犹以为满政府不过用其呼尔蹴尔之术以待我汉族,而不知今后竟至于磨刀霍霍而来也。今日杖杀一沈荩,不过小试其新硎之利器耳。血肉横飞,哀呼宛转于槌杖之下,又满政府待我汉族之方法,而我同胞前途之写影也,吾同胞其将何以待之?」章行严更于同年化名「黄中黄」写了《沈荩》的小册子(章太炎在狱中为这本书作了序),书中指出:
「自荩死后,而满政府之丑状尽形呈露,大激动国民之脑筋,发议于各新闻杂志,以为今日可以无故而杀一沈荩,则明日即可以无故尽杀吾四万万同胞。前言满族之虐待我汉族,而尚有忠奴为之解脱,自今观之为何故?同胞视此,则直以为满政府与吾国民宣战之端,吾国民当更有一番严酷之法对待满政府。几致全国之舆论为之一转。」
上海的激进份子又在愚园召开隆重的追悼会,到会的有数百人。会上,宣读章太炎所撰的哀词,鞠躬致敬,并有人演说沈荩惨死的事实和今后对待清政府应有的态度。到会的人中间,不少人为之流泪。
这样,从《苏报》案以后,革命思潮在国内,也如决堤的洪水一样,冲破种种传统思想的严重束缚,汹涌澎湃,一发不可收拾地向前推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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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章太炎,后易名为章炳麟 |
章炳麟于戊戌政变以后,姓名在通缉之列,逃难到台湾,作《台北日报》记者。他在《台北日报》写了若干篇文章,其中有一篇是忠告康、粱的。他说:“孙文稍通洋务,尚知辨别种类,高谈革命,君等身列士林,乃不辨顺逆,甘事虏朝。”粱在1899年邀请章来日本。章来了以后,住在东京小石川粱的寓所。粱带了他去横滨,拜访孙中山,晤谈以后,颇为相得。
中国教育会除了拥有《苏报》作为“附属机关”,“爱国学杜”作为它所扶植的学校以外,又在江浙各地设了若干“支部”,由这些支部创设了若干学校与学社,例如在常熟有“塔后小学”,在吴江的同里镇有“明华女校”,在上海华泾乡有丽泽小学,在苏州有“吴中公学社”,在杭州有“两浙公学社”。这些学校与学社,也都成了鼓吹革命的中心。江浙一带的思想界主流,于是便由君主立宪而蜕变为反清革命了。
《苏报》,本在1896年创刊于上海公共租界内。创办人是胡璋(铁梅),但由其妻日人生驹出面向日本驻沪总领事馆注册。主笔最初是邹弢。报纸内容多载市井琐事和作奸犯科的社会新闻,文字粗陋猥亵,曾因刊登黄色新闻并有欺诈勒索等事被人控告。一八九八年,《苏报》为陈范(梦坡)购得。陈原为江西铅县知县,因教案落职,愤而办报,力倡变法。以后,他的女儿陈撷芬又主办《女学报》。一九零二年冬,南洋公学学生退学风潮发生后,东南各校学生运动风起云涌。《苏报》在这种风气影响下,「增入『学界风潮』一门,乃大为阅者之所注目矣。」
爱国学社成立后,由于「仓猝成立,经费不足,因与《苏报》约,每日由学社教员七人轮流担任撰述论说一篇,而《苏报》馆则月赠爱国学社百金。于是,互受其利,而《苏报》遂为爱国学社师生发表言论之园地」。一九零三年五月二十七日,《苏报》正式聘请爱国学社章行严为主笔。六月一日,是日苏报大改良,于发论精当时议绝要之处,夹用二样字体,错落出之。是日之论说为《康有为》,其中「『革命之宣告,殆已为全国之所公认,如铁案之不可移』数语,即政府所指控者也。」六月六日,「是日之论说为《祝北京大学堂学生》,以风闻北京大学堂学生接应东京义勇队者二人被拘,且讹传正法矣。其实并无此事,不过大学堂学生曾上书管学,请力阻俄约耳。而海上风谣四起,一日数惊。故《苏报》有是论。大约此簦议论,乃《苏报》中之最激烈者矣。」七日、八日,《苏报》连续刊载论说《论中国当道者皆革命党》。九日起又连续刊载文章公开向读者介绍邹容的《革命军》,发表大量鼓吹革命的文章。就在这时,《中外日报》发表了《革命驳议》一文,《苏报》在十二日和十三日又连载了章太炎、柳亚子、蔡治民、邹容四人合写的《驳革命驳议》。言词激烈,一切在所不顾。它犹如狂飙卷地袭来,上海新闻界原来沈寂的空气顿时被一扫而空。
这个时期的《苏报》,公然地、毫无顾忌地昌言革命。《康有为》一文中,除指出「革命之宣告殆已为全国之所公认,如铁案之不可移」外,还写到:「而天下大势之所趋,其必经过一躺之革命,殆为中国前途万无可逃之例。」《祝北京大学堂学生》一文用欧洲共和革命时期学生们起来「杀皇帝」、「倒政府」的历史先例,来鼓舞人们大胆地行动起来,写到:「学生为革命之原动力,而京都之学生为中央革命之原动力,是世界所供认者也。巴黎之学生、维也纳之学生、柏林之学生、圣彼得堡之学生,撞自由钟矣,树独立旗矣,杀皇帝矣,倒政府矣。」「北京学生诸君将追其迹,而照耀于二十世纪之历史乎?将为先人雪耻,而壮大吾汉人之声色乎?吾歌之,吾诵之,吾全国之学生将欢迎诸君矣。望诸君自重,诸君胆壮,那拉氏不足畏,满洲人不足畏,政府不足畏。莫被政府威吓而敛其动,莫惜诸君之自由血而失全国人之希望。则学生之全体幸甚,中国幸甚。」「中国万岁!中央革命万岁!」
其中,写得更激烈的,是《杀人主义》一文。这篇论说中,虽然表现了浓厚的民族主义色彩,但它所表现的那种同帝国主义的走狗清朝势不两立、鼓吹革命一往无前的精神,是很值得注意的。它写到:「此仇敌也,以五百万么魔小丑,盘踞我土地,衣食我租税,杀戮我祖宗,殄灭我同胞,蹂躏我文化,束缚我自由。既丁末运,沐猴而冠,己不能守,又复将我兄弟亲戚之身家、性命、财产,双手奉献于碧眼紫髯下。奴颜向外,鬼脸向内。呜呼!借花献佛,一身媚骨是天成;斩草除根,四海人心应不死!今日杀人主义,即复仇主义也,公等其念之。」他还写到:「读法兰西革命史,见夫杀气腾天,悲声匝地,霜寒月白,鸡犬夜惊。悬想当日独夫民贼之末路,英雄志士之手段,未尝不豪兴勃发,不可复遏!黄旗已招展矣。借君颈血,购我文明,不斩楼兰死不休。壮哉杀人!」
《苏报》对改良派散布的教育救国论、变法维新论等阻挠革命的种种谬论,一一进行了批驳。对教育救国论,他们一针见血地指出:「奴隶主义者,以其知识技能尽奴隶之职。国民主义者,以其知识技能尽国民之职。夫以奴隶主义之人,而增其知识,练其技能,则适足以保守其奴隶之范围,完全其奴隶之伎俩,将使奴隶根性永不可拔。是其非教育界之罪人、而我国民之公敌哉!居今日我国而言教育普及,惟在导之脱奴隶就国民。脱奴隶就国民如何?曰:革命!」对变法维新论,他们嘲笑道:「夫大小变法,不过欺饰观听,而无救于中国之亡。」「总之,国民与政府,立于对峙之地者也。革命之权,革命操之,欲革命则竞革命。维新之权,非国民操之,不操之权,而强聒于政府,亦终难躐此革命之一大阶级也。悲夫,放弃国民之天职,而率其四万万神明之同胞,以仰一异种胡儿之鼻息,是又昌言维新者所挟以自豪乎?无量头颅无量血,既造成我新中国前途之资料。畏闻革命者,请先饮汝以一卮血酒,以壮君之胆,毋再饶舌,徒乱乃公意。」这些对改良派的批判,比留日学生刊物如《国民报》等,显得更旗帜鲜明、痛快淋漓,达到了当时最高的思想水平。
《苏报》的不少论说发表以后,外地报刊如香港《中国日报》、厦门《鹭江报》等纷纷选录转载,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它的影响。

光绪29年(1903年)一个来自四川巴县的十九岁青年邹容,到过东京,吸收了革命思想,回至上海,写出一篇洋洋洒洒、慷慨激昂的大文章来,题目是《革命军》。
开头的第一句,极长,有120个字之多:『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,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,……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,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,黄帝子孙皆华盛顿,则有起死回生,还魂返魄,出十八层地狱,升三十三天堂,郁郁勃勃,莽莽苍苍,至尊极高,独一无二,伟大绝伦之一目的,曰:革命!』在这一个长句子之下,紧接著两句斩钉截铁的六字颂赞:『巍巍哉,革命也!皇皇哉,革命也!』全书共七章,第一章「绪论」,第二章是「革命之原因」,第三章是「革命之教育」,第四章是「革命必剖清人权」,第五章是「革命必先去奴隶之根性」,第六章是「革命独立之大义」,第七章是「结论」。全篇一共两万多字。

「革命之原因」一章中,邹容不仅提出扬州十日、嘉定三屠等等清兵入关时的残暴行为,如一般人之强调复仇,而且详详细细地列举清廷之厚待满人,歧视汉人的種族歧視。
中国『有二百万方里之土地,有四百兆灵明之国民,有五千余年之历史,有(尧舜)二帝(夏商周)三王之政治,……而为地球上数重之奴隶,……内受满洲之压制,外受列国之驱追,内患外侮,两相刺激,十年灭国,百年灭种,其信然夫!……吾今与同胞约曰,张九世复仇之义,作十年血战之期,磨吾刃,建吾旗,各出其九死一生之魄力,……以恢复我声明文物之祖国,以收回我天赋之权利,以挽回我有生以来之自由,以购取人人平等之幸福。……吾愿日日执鞭,以从我同胞革命,祝我同胞革命。』
他认为『革命之前,须有教育,革命之后,须有教育。』所谓教育,便是『当知中国者,中国人之中国也。……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,……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』,并且应该养成独立不羁之精神,乐死不避之气概,尽瘁义务之公德,与『个人自治,团体自治』的习惯。『中国之所谓二十四朝之历史,实一部大奴隶史也。』『必须先拔去奴隶之根性』,才能『进为中国之国民』。
《革命军》定稿后,邹容在书前写了一篇自序,序末署名为《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记》。在《革命军》印行单行本的同时,这篇《革命军自序》就刊登在《苏报》上。

《革命军》第一版由上海租界大同书局秘密印行,日期是癸卯年(光绪二十九年,1903年)阴历五月。章炳麟在四月间替它写了序文。序文中称赞它是「雷霆之声」,又说『改制同族,谓之革命,驱除异族,谓之光复。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,所当谋者光复也,非革命云尔。邹容之署斯名何哉?谅以其所规画,不仅驱除异族而已,虽政教学术礼俗才性犹有当革者焉。故大言之曰革命也。』
章炳麟住在南京路泥城桥福源里的爱国学社。他是爱国学社第三第四年级的国文教员。中国教育会的办事处也设在爱国学社之内。学生之一章行严(士钊),受《苏报》之聘,于1903年5月27日开始,担任主笔,每日发表[言论]一篇。第一,便是很惊人的《论中国当道皆革命党》,登载在五月初二日的该报。初六,他登载了章炳麟的《驳康有为书》;十四日,他登载了自己所写的《读革命军》。在此前后,他也登载了章炳麟的《介绍邹容革命军》与邹容的《革命军》自序。

上海地区的革命宣传活动如此大张旗鼓地迅速展开,自然引起了清朝政府的极大震动。这年的五、六月间,清朝商约大臣吕海寰就函告江苏巡抚恩寿说:「上海租界有所谓热心少年者,在张园聚众议事,名为拒法拒俄,实则希图作乱。请即将为首之人密拿严办。」向江苏巡抚恩寿前后开了两次名单建议捉人:第一次名单上所列的,是蔡元培、吴敬恒、钮永建、汤槱(尔和)。第二次名单上所列的,是蔡元培、陈范、冯镜如、章炳麟、吴敬恒、黄宗仰。
「上海市议会」(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)不肯依照恩寿的意思把蔡元培、吴敬恒等人抓起来。清吏在碰了钉子以后,聘请了外国律师担文与古柏,向上海租界的会审公廨告了一状。担文在《苏报》上找到了八处足以被解释为侮辱元首或鼓动推翻政府的字眼,按照英国法律,言论尽管可以自由,元首却不能侮辱。清廷所定捕人名单里有钱允生、程吉甫、陈叔畴,章炳麟、邹容、龙积之,陈范七人。其中,陈范、陈叔畴实为一人,钱允生、程吉甫是报馆杂工,龙积之至多只是同之前的勤王运动有点干系,却也上了捕人名单。6月29日,工部局派中西警探到《苏报》馆,捕去报社帐房程吉甫。第二天,到爱国学社逮捕章太炎。章太炎在被捕时说:「余人俱不在。要拿章炳麟,就是我。」同天,又在《女学报》馆捕去《苏报》办事员钱宝仁和陈范的儿子陈仲彝。另有龙泽厚,也因自力军旧案而被指捕,于当晚自动投案。邹容最初由张继藏在虹口一个教士家中,后亦于7月1日到租界巡捕房自动投案。
6月29日至7月1日名单上人员除了陈范全被抓获。陈范逃到日本,巡捕以“父债子偿”观念,抓捕陈仲彝代其父受审。章太炎被捕后,在狱中致书《新闻报》记者,称:「今日狱事起于满洲政府,以满洲政府与四万万人构此大讼,江督关道则满洲政府之代表,吾辈数人则汉种四万万人之代表。」这封信在七月六日的《苏报》上刊出。第二日,《苏报》就被封闭。邹容投案后,到了7月15日,才和其余的五人(章炳麟、程吉甫、陈仲彝、钱允生,龙积之)被提到会审公廨,由松江府知府孙建臣、上海县知事汪瑶庭(懋琨),会同英国副领事迪比南公开审问。原告是大清帝国政府,由律师古柏及哈华托作为代言人。被告的律师,是博易和钟斯两个人。苏报案主要涉案人员为章士钊、章炳麟和邹容。其中章士钊由于老师俞明震的关系并未被抓捕。
这便是哄动中外,空前绝后的《苏报》案。政府向平民告状,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。而且,所告的是洋状,在租界的法庭上对簿,清朝政府委讬律师古柏提出控诉,指责《苏报》「挑诋政府,大逆不道。欲使国民仇视今上,痛恨政府,心怀叵测,谋为不轨」云云。章太炎在受审讯时,慷慨陈词,继续宣传革命,说:「因见康有为著书反对革命,袒护满人,故我作书驳之。所指书中『载湉小丑』四字触犯清帝圣讳一语,我只知清帝乃满人,不知所谓圣讳。」这次诉讼,引起国内舆论的沸腾,成为全国视线集注的焦点。案中的陈中彝、钱宝仁、程吉甫三人,因无关重要,被关押四个月后即被释放。
案子一直拖到次年四月初七(1904年5月21日),会审公廨为这件事最后又开了一次庭,由上海县知事汪懋琨、谳员黄煊英、英国副领事德为门,会同审问。当场,判决了『章炳麟监禁三年,邹容监禁二年,自上年到案之日起算,期满逐出租界。』章炳麟在1906年6月29日受刑期满,恢复自由,被蔡元培、叶瀚等十几人接了出来。当天晚上,乘船去了日本。邹容在监狱里得了病,在1905年2月29日去世。

《苏报》案虽则是上海一个报社的案子,虽则是死难的仅有邹容一人,影响之大,等于一次轰轰烈烈的武装起义。清廷的威严,被这件案子戳破。革命的思想,从此代替了维新、保皇、立宪,而成为主流。过去,很多人以为革命只是孙中山一个人或极少数附和他的人,一种超时代,甚至是不切实际的「高调」,并且还有些人以为革命只是孙中山以及「目不识丁」的若干会党或土匪的「作乱」。连吴敬恒本人,都曾经怀疑孙中山『是否像叭蜡庙里的大王爷爷』。自从《苏报》案发生,一般老百姓,尤其是知识份子,读了邹容、章炳麟的文章,对革命与革命党的了解大为进步。他们心中开始在想:『像邹容、章炳麟这样的人也主张革命,作了革命党,可见革命是对的了。』
《苏报》案的发生,对国内思想界的震动是十分巨大的。这件事在上海发生。它对内地所起的打开风气的作用,自然是日本和香港等地所难比拟的。章行严在回忆中说:
「前清末造,士夫提倡革命,其言词之间,略无忌讳,斥载湉为小丑,比亲贵于贼徒者,维香港东京之刊物能为之,在内地则不敢,抑亦不肯。洵入上者,词锋朝发,缇骑夕至,行见朋徒骇散,机关捣毁,所期者必不达,而目前动乱之局亦难于收摄也。此其机缄启闭,当时明智之士固熟思而审处之。然若言论长此奄奄无生气,将见人心无从振发,凡一运动之所谓高潮无从企及。于是少数激烈奋迅者流,审时度势,谋定后动,往往不惜以身家性命与其所得发踪指示之传达机构,并为爆炸性之一击,期于挽狂澜而东之,合心力于一响,从而收得风起云涌之效。《苏报》案之所由出现,正此物此志也。」
愚蠢的清朝政府,本以为借《苏报》案就可以将当时方兴未艾的革命思潮扑灭下去。但是,历史的发展总是大出反动统治者的意料之外。《苏报》案发生后,在国内知识界引起了更大的激动,更有力地促进了革命思潮在国内的广泛传布。《苏报》第四期的本省时评说得很清楚:
「前日之《苏报》与《革命军》,议论虽激,然而阅此报与此书者几何人也?一般之国民固未尝知其所号呼者为何事,其鼓吹者为何事。今日《苏报》之被禁,章、邹之被锢,其势固已激荡于天下。然『《苏报》何以被禁,章、邹何以被锢』之一问题,出诸于一般国民者必多,则必应之曰:为逐满故。何为而逐满?则又必应之曰:为汉族受满族之荼毒已不胜其苦,满族实汉族之世仇敌。以此而互相问答,互相传说,一传十,十传百,百传千万。于是,排满之主义,遂深入于四万万国民之脑髓中。」
他们还特地发表《祝苏报馆之封禁》的时评说:「此后,吾但祝满政府多封报馆;则国民之自由心愈发达,吾中国前途愈光明。吾乃于《苏报》馆之事,飨宴以贺之,燃开花炮以祝之。」另一篇时评中更说:「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。此后之革命风潮,当为奔涛怒浪,不可遏止。吾不知官吏政府,又将以何术济其穷?」
《苏报》案尚未结束,在北京又发生了清朝政府杖毙参加自立军的沈荩事件。沈荩,原名克诚,字愚溪,湖南长沙人。先时,与谭嗣同、唐才常友善。他在维新派中是思想比较激进的一个,曾说:「新吾湖南,非有一番之破坏,不为功也。」戊戌变法失败后,曾东渡日本。后回上海,参与唐才常主持的自立军事件,为右军统领。但,「荩所恃之主义,乃唯一之破坏主义,不喜学问,无复杂之头脑,故一闻才常之言,以为天下事大可为也。」事败后,潜入北京,秘密居住两年,被人告发。1903年5月19日,被清政府逮捕。这时正在《苏报》案事件起后二十天。沈荩被捕后,被判死刑。这时,正值西太后生辰,嫌在这时行刑会「破其庆典」,于是就下令在狱中杖毙。7月31日,清吏用竹鞭捶击沈荩,连续四小时,血肉横飞,乃未绝命,最后用绳子勒毙。
这个事件,充分暴露了清朝政府的野蛮残暴,激起了人们的极大愤怒。《江苏》杂志的国内时评写道:「夫沈荩以何罪死,满政府固未尝有一纸死罪宣判书以告我国民也。夫杀而不能言其罪,则四万万人孰非可杀之人乎?」,「呜呼!吾向者犹以为满政府不过用其呼尔蹴尔之术以待我汉族,而不知今后竟至于磨刀霍霍而来也。今日杖杀一沈荩,不过小试其新硎之利器耳。血肉横飞,哀呼宛转于槌杖之下,又满政府待我汉族之方法,而我同胞前途之写影也,吾同胞其将何以待之?」章行严更于同年化名「黄中黄」写了《沈荩》的小册子(章太炎在狱中为这本书作了序),书中指出:
「自荩死后,而满政府之丑状尽形呈露,大激动国民之脑筋,发议于各新闻杂志,以为今日可以无故而杀一沈荩,则明日即可以无故尽杀吾四万万同胞。前言满族之虐待我汉族,而尚有忠奴为之解脱,自今观之为何故?同胞视此,则直以为满政府与吾国民宣战之端,吾国民当更有一番严酷之法对待满政府。几致全国之舆论为之一转。」
上海的激进份子又在愚园召开隆重的追悼会,到会的有数百人。会上,宣读章太炎所撰的哀词,鞠躬致敬,并有人演说沈荩惨死的事实和今后对待清政府应有的态度。到会的人中间,不少人为之流泪。
这样,从《苏报》案以后,革命思潮在国内,也如决堤的洪水一样,冲破种种传统思想的严重束缚,汹涌澎湃,一发不可收拾地向前推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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